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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的通知

   编辑:档案馆    发布时间:2023/05/08

各教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2023年度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转递工作,根据学校学生档案管理相关规定,现将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按照毕业生档案应走尽走的原则,各教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毕业生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转递事宜。

二、归档范围

(一)本科毕业生档案归档范围

1.新生录取材料:高中(中职)毕业登记表、高考报名登记表、高考体检表、高考志愿表、高考成绩等,专升本学生应有专科学习期间的所有档案材料;

2.本科学生学籍表;

3.入学体检表;

4.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仅限该类型学生);

5.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仅限该类型学生);

6.学年鉴定表;

7.实习鉴定表;

8.学生成绩单(含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实习成绩);

9.毕业生登记表;

10.学位授予通知书;

11.各类资格证认定表(如教师资格认定表);

12.党、团组织材料:团组织材料主要是入团志愿书,党组织材料主要包括入党志愿书(正式党员)、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思想汇报、外调证明材料等;

13.奖惩材料:由学校相关部门提供的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校级以上表彰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材料(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毕业生、专项奖学金等评审证明材料);由学校相关部门提供的学生在校期间违反校规、校纪,触犯国家法律等形成的各类处分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及处理意见);

14.其他材料:更正材料:相关部门提供的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证明材料,需将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上级批复等材料一同移交存档;可供学校及社会录用人才时参考的材料(如创新创业档案材料等)。

(二)硕士毕业生档案归档范围

1.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档案材料;

2.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登记表;

3.硕士研究生入学登记表;

4.入学体检表;

5.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定表;

6.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材料;

7.硕士研究生成绩单;

8.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相关材料;

9.授予硕士学位审批意见表;

10.硕士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11.党、团组织材料:团组织材料主要是入团志愿书,党组织材料主要包括入党志愿书(正式党员)、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思想汇报、外调证明材料等;

12.奖、惩材料:由学校相关部门提供的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校级以上表彰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材料(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毕业生、专项奖学金等评审证明材料);由学校相关部门提供的学生在校期间违反校规、校纪,触犯国家法律等形成的各类处分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及处理意见);

13.其他材料:①更正材料:相关部门提供的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证明材料,需将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上级批复等材料一同移交存档;②可供学校及社会录用人才时参考的材料(如创新创业档案材料等)。

三、档案整理

1.归档材料应为原件,且真实、完整,不得任意剔除或添加,不得错装、漏装,并经归档材料产生单位或部门盖章确认。

2.教务处、组织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研究生院应及时将本部门产生的归档材料移交各教学院,教学院整理后分别放至《学生档案袋》中,一次性移交至老档案馆(老校区)四楼学生档案库房。

3.归档材料按归档范围分类整理,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顺序由小到大排列,并填写好《 届本科毕业生档案集中转递信息汇总表》(附件1)、《 届硕士毕业生档案集中转递信息汇总表》(附件2)、《 届本科毕业生档案留校信息汇总表》(附件4),做到汇总表与毕业生档案一一对应。对于毕业生档案,除毕业前因考研、考编原因在档案集中转递前未办完相关手续而确需学校暂存其档案外,不得留校

4.整理好的归档材料用《学生档案袋》进行一档一袋封装(无需密封),封面目录用黑色签字笔分类统计,填写数量,不得涂改。

5.凡毕业生档案中没有入学前档案材料的,其档案不予寄递。

6.入库前,由档案馆工作人员对毕业生档案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无误后,各教学院在学生档案库房现场密封《学生档案袋》。如抽查不符合要求,相应教学院的毕业生档案将被全部退回,进行重新整理,直至抽查无误,方可现场密封入库。

四、档案领取和移交

(一)领取、移交时间

1.领取时间:5月18日前,各教学院领取毕业生入学时存放在老档案馆(老校区)学生档案库房的档案。

2.移交时间:因上半年档案馆正值搬迁期间,为保障档案馆搬迁进度不受影响,毕业生档案能及时尽快寄达,请各教学院务必按照下表规定时间将毕业生档案移交到老档案馆四楼学生档案库房各教学院具体移送时间请与档案馆联系人直接对接确定。

受理时间

教学院

对接联系人

6月19日-

6月20日

经济与管理学院、地理与旅游学院、

美术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李彩云

6689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生命科学与环境学院、音乐学院

刘筱筠

68833)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文学院、法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

刘仕龙

61236)

外国语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体育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李月

69081)

(二)汇总表填报

1.各教学院移交毕业生档案前,先按要求填写好《 届本科毕业生档案集中转递信息汇总表》(附件1)、《 届硕士毕业生档案集中转递信息汇总表》(附件2)、《 届本科毕业生档案留校信息汇总表》(附件4);其中, 届本科毕业生档案集中转递信息汇总表》、《 届硕士毕业生档案集中转递信息汇总表》,以上表格需按隐藏打印样表”(附件3)格式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 届本科毕业生档案留校信息汇总表》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2.汇总表纸质稿经学生本人亲自核实、签字确认后,由教学院审核,加盖教学院行政公章,按规定的受理时间与毕业生档案一并移交至老档案馆(老校区)四楼学生档案库房,电子稿于6月15日前发送至档案利用流通科邮箱:daglyltk@hynu.edu.cn。档案邮寄地址必须明确到省、市(县)、区、路、号,填写接收单位全称及电话号码。

3.若用人单位要求毕业生档案提前转递,需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调档函》原件、毕业证复印件,到老校区档案利用流通科506室按相关规定办理调档手续。

五、档案去向查询

各教学院负责毕业生档案的老师务必告知毕业生重视自己档案的去向。在毕业生档案寄递后,档案馆会及时通知各教学院,并上传每个毕业生档案快递单号,毕业生可根据快递单号(一年内有效)查询档案去向。

毕业生在查询个人档案去向时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档案利用流通科联系,联系电话:0734-8484974。

附件:

1.  届本科毕业生档案集中转递信息汇总表》

2.《  届硕士毕业生档案集中转递信息汇总表》

3.《  届本科/硕士毕业生档案集中转递信息汇总表》(打印样表)

4.《  届本科毕业生档案留校信息汇总表》


点击下载: 毕业生档案转递附件表格.rar


                   衡阳师范学院档案馆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