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征收2021年度综合档案的通知

   编辑:档案馆    发布时间:2022/05/23

校属各部门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档案局第27号令《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做好2021年度综合档案征收工作,进一步提高档案征收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依据及要求

1.严格按照《衡阳师范学院档案工作手册》P165—218中的“衡阳师范学院档案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本通知附件2021年度综合档案整理指南》的要求整理归档材料归档材料必须是原件

2.各部门应于6月11日前完成2021年度归档材料整理工作;6月13日—6月17日,档案馆将组织人员到全校各机关处室、教辅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二、移交时间及地点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下学期档案馆从老校区搬迁到新档案馆,为了保护档案的安全,档案材料暂时先存放在本部门,具体移交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8484192。

附件: 2021年度综合档案整理指南.docx

 

 

                                                      档

                 2022年5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