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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综合档案各类载体征收工作的通知 | 衡阳师范学院

   发布时间:2017/04/24


各部门:

2016年度全校综合档案各类载体的征收工作现已开始,请各部门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和兼职档案管理员按照《衡阳师范学院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的内容要求,将2016年度形成的综合档案各类载体按照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收集整理好,并在规定时间内移送校档案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要求

(一)纸质档案类

1.各部门所移交的纸质档案材料应按照《衡阳师范学院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的要求,做到内容完整,特别是核心档案材料应收集完整;

2.所收集的纸质文件档案材料(含上级的与院级的)与合同档案材料原则上应是原件,特别是学校(含由各部门上报的)各类统计报表、基建档案(含校园内兴建各种小项目、维修项目、校园绿化等)、学校(含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合同、教学(含省质量工程建设材料,特色专业材料,教学改革申报与评奖材料,省级以上的精品课程材料等)、科研与学科建设(含产学研、各种平台建设、转型发展材料、与厂矿企业、学校合作办学材料等)、协同创新、学生管理工作、财务账目、资产管理与仪器设备的购置等重要文件档案应移交原件;

3.须对纸质文件材料进行系统整理立卷。要求按档案自然形成的规律组卷,盖好档案专用章,用铅笔编制好页码,制作卷内目录(一式三份,可从档案馆网页上下载),写好备考表,并用不锈钢订书针或不锈钢钢夹装订好。

(二)电子档案类

1.电子档案是学校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基础,各部门移交纸质文件档案材料的同时,一并移交电子档案文件。电子档案文件须同时具有目录和正文;

2.中央各部门、省、市党政机关在网上发出的通知、文件、领导的重要讲话等,请学校党政办和相关部门将2016年度接收上述重要的电子文档材料收集、归类、整理、编目,将这部分电子档案移送给校档案馆。

(三)声像档案与实物档案类

请各部门切实加强对声像(含照片、光碟、视频)、实物等档案载体的收集力度。实物档案原则上征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奖牌、荣誉证书、奖杯、锦旗等。要求按件登记、并编制目录(含注明序号、获奖名称、获奖时间、事由、获奖等级、备注等);声像档案材料要求按时间顺序排列,按事件分组,并编目。

二、移交时间

请各部门于2017年6月30日之前把上述综合档案各类载体移交给校档案馆综合档案管理科(办公地点:西校区办公楼202、203室;办公电话:8484192)。各部门档案员在移交各类档案载体时,请与档案馆工作人员办理好移交手续。

衡阳师范学院档案馆

2017年4月20日

 

文字: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