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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档案工作督查的通知

   编辑:档案馆    发布时间:2019/05/13

校属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国家档案局第27号令《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贯彻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4]29号)精神,强化档案法规意识,有效提高我校档案工作水平,根据我校档案工作年度安排,经请示校领导同意,拟对校内各部门档案工作进行一次集中督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1.强化各部门档案工作意识,规范档案工作开展;

2.有针对性地进行业务指导,提高部门档案人员业务能力;

3.发现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部门及时进行整改。

二、督查对象

本次督查部门为全校各机关处室和教辅部门。

三、督查内容

1.档案人员及条件是否到位。各部门是否有负责档案征收的专职工作人员,是否有专门的文件柜集中存放年内档案。

2.档案制度及规范是否贯彻落实。各部门是否认真学习了《衡阳师范学院档案工作手册》中的相关制度和规范,是否能将其熟练运用到工作之中。

3.档案征收是否齐全。各部门是否严格按照《衡阳师范学院档案工作手册》中“衡阳师范学院档案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要求征收档案材料,做到应收尽收。

4.档案征收是否规范。各部门是否严格按照《衡阳师范学院档案工作手册》中相关要求做好征收工作,征收的档案是否为原件,是否严格遵循各种规范。

5.档案移交是否及时。各部门是否存在有意将应移交档案扣留在本部门现象,是否有不移交、少移交、迟移交等情形发生。

四、督查时间

2019520日至614日。具体时间将在督查前与各部门联系。

五、督查要求

1.本次档案工作督查,重在了解各部门档案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对各部门档案工作的指导,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注重实效。

2.本次档案工作督查,不影响各部门正常工作开展,督查时间既注重统一安排,又会考虑到各部门工作实际。

3.本次档案工作督查既为档案行政检查,也为业务工作督查,督查情况待工作完成后进行集中通报,其结果作为各部门档案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



                                               档

                                                                                                   2019510